担当与责权利
老板们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“现在的员工没担当”,可你发现没有,当一个人不知道这块地该谁种、种好了归谁吃的时候,他凭什么要有担当?
你一定见过这种乱象:项目出了篓子,开会复盘时全场静默,大家都在表演“推太极”,每个人都有理由证明这事儿不是自己问题。你也一定见过这种无奈:部门主管想要推个方案,结果平级不配合、下属动不了,因为他手里空有头衔,却没有任何调动资源的实权。
这种所谓的“没担当”,本质上是管理制度的系统性失灵。
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底层逻辑里,担当从来不是一种自发的觉悟,而是“责权利”高度对等的产物。责任不清,大家就只会忙着避险;权力不给,大家就只能坐等指令;利益不明,大家就必然选择平庸。别指望光靠情怀就能换来冲锋陷阵,真正的战斗力,是建立在目标和激励极其清晰的基础之上的。
所以,想要员工冲锋陷阵,你得先把他的职责范围划清楚。你要给权,让他能名正言顺地调配资源、解决难题;你要给利,让他确信每一分担当背后,都有看得见的回报。管理者要做的,不是通过谈话去激发下属的自觉,而是通过设计一套“让干事的人得实惠,让负责的人有底气”的有效机制,把员工的积极性从制度里释放出来。
担当不是一种自发的职业美德,而是一种被规则激发的职业本能。
如果你的制度不能为担当者撑腰,那就别怪员工在困难面前止步不前。真正高级的管理,是让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奋斗的同时,顺便成就了公司。
员工具备担当精神,除了需要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引导之外,制度体系建设非常重要,应该明确每一个岗位员工的“责权利”。明确责任才能明晰什么事情由谁负责,不会扯皮;明确权利,才能使员工充分履行领导组织之责,做到规范有序的解决问题;明确利益关系,才能真正激发员工主动性,尽职尽责。因此,要员工具有担当精神,岗位目标明确和激励到位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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